目標設定原則

愛貝斯配合我國 2050 淨零排放政策與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以 2023 年為基準年,依短期、中期、長期三個階段設定氣候相關目標,並對應前述鑑別出的風險與機會,讓每一項目標都有明確的因應對象。
目標設定原則
- 對應風險與機會:每項目標皆對應一項以上的氣候風險或機會,確保資源投入在最關鍵的議題。
- 可量化、可追蹤:以用電量、排放量、再生能源比例等數據作為衡量指標,每年盤查後檢視達成情形。
- 先減量、後抵換:優先透過節能與再生能源降低排放,殘餘排放才以碳權抵換。
- 滾動檢討:隨法規、技術與營運規模變化,由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檢視並適時調整。
截至 2025 年,範疇一與範疇二總排放量較基準年減少 22.0%,總部用電量較基準年減少 18.2%,各項短期目標均按進度推進中。
為什麼以 2023 年為基準年
本公司自 2022 年起自主盤查,2023 年起盤查方法與數據紀錄趨於完整,且為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立前的最後一個完整年度,最能代表推動減碳前的排放水準。若日後營運邊界有重大變動(例如新增據點),將依 ISO 14064-1 規定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