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架構

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董事會負責監督經營與永續策略,稽核室直屬董事會獨立運作,資訊安全由總經理召集之委員會統籌。
愛貝斯以「權責分明、相互制衡、資訊透明」為治理原則。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;董事會由 3 名董事組成,負責核定經營策略、年度預算與重大投資,並監督內部控制、風險管理與永續發展。董事會下設永續發展委員會,統籌環境、社會與治理相關政策;稽核室直屬董事會,獨立執行內部稽核並定期報告。
經營團隊由總經理領導,下設營運副總(兼任永續長)與技術長,分別督導業務、客服、管理部門,以及專案開發、設計創意、AI 研發與資訊維運部門。為因應數位服務業最關鍵的資安風險,總經理另召集資訊安全委員會,並設置資訊安全室專責推動資安管理。
治理原則
- 權責分明:董事會負責策略與監督,經營團隊負責執行,重大事項依核決權限辦理。
- 獨立監督:稽核室直屬董事會,不受經營團隊指揮,確保稽核結果客觀。
- 資訊透明:定期向股東提供營運與財務資訊,並透過永續報告書與本專頁揭露非財務績效。
- 永續整合:永續、資安與 AI 治理議題直接納入董事會議程,而非僅由單一部門處理。
此架構讓策略制定、營運執行與獨立監督各有歸屬,也讓永續與資安議題能夠直接進入最高治理單位的討論範圍。

